问:把赠予的款项写入招标文件可以吗?
答:不行。首先,赠予违背了《政府采购法》中“有偿取得”的原则。其次,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、服务。
法律依据为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条第四款 本法所称采购,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,包括购买、租赁、委托、雇用等。
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一条第二款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、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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